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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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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新聞界,不具名消息人士胡亂吹風可說是其中之一,而且越來越盤根錯節,不單止政府官員樂此不疲,政黨人士或熟識傳媒運作的機構亦愛煞這塊掩飾面目的面紗,甚至新聞傳媒本身亦似乎忘了應守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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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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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錄音、不准影相,只可quote(引述)消息人士。」這句「新聞官」的開場白,相信不少前線記者在近年日益增多的政府閉門簡報會 (offthe-record briefing)或背景簡報會(Backgroundbriefing)上已聽得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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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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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曾就簡介會有取代記者會之勢的問題,分列六條問題致函政府新聞處處長黃偉綸,其後由助理處長林羅寶蓮於六月二十一日代覆。現將全文(除第一段外)刊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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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羅寶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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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應否容許政治廣告在廣播空間中出現?這個問題突然因民主建港聯盟「購買」商業電台深宵時段引起爭議而備受關注。有評論指出,不少民主國家,例如美國、日本和南韓等都容許政黨及政治組織在電視台和電台賣政治廣告,為甚麼香港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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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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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建港聯盟以逾五十萬元的巨額款項贊助商業電台節目「十八仝人愛落區」,引起公眾強烈不滿......政府竟於本地電視台和電台以廣告形式宣傳其政改方案......表面看來,兩者並無關連,但實際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問題,因為政黨在電子傳媒上賣廣告所暴露的監管制度漏洞,在政府宣傳政改時同樣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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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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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年也於香港報業公會主辦的「二○○九年香港最佳新聞獎」頒獎禮上向傳媒高層進言:「呢個行業(記者)嘅薪酬條件雖然不至於接近最低工資嘅臨界點,…,但係點都唔係特別吸引」,以致留不住、聘不了好人才。唐英年的言論,在記者的Facebook引起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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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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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行家喜歡「蒲」咖啡店、相機鋪,我則喜歡「蒲」Facebook。用Facebook(FB)大約是兩年前的事,當時純粹跟朋友交流。此後又玩過推特(Twitter)、Plurk,但覺得二者資訊太多,不勝負荷;偶然又會看討論區,那兒題材多且雜,是很好的新聞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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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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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是香港傳媒突發新聞關鍵一年,因為消防處第三代調派系統將正式啟用。關乎生死,因這套新系統跟警方的指揮系統一樣,外界不能監聽,現時報館突發組賴以生存的「白車call」,即救護車召喚將成為歷史,日後「無機可聽」,連一些車禍或有人受傷的報告亦無法監聽,突發新聞來源「買少見少」,恐怕連一張現場傷者相都拍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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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發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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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第一天起,便知道新聞界從來不是兒女私情、談婚論嫁,甚至生兒育女的好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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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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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初進大學剛好二十年,今年九月將再次拿起課本,這個機會來得如此難得,如此超出想像。得以重返校園,是因為獲選為美國哈佛大學的尼曼學人,這是一個專為資深新聞從業員而設的學人計劃,就像中途加油站,休息、再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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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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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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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2009/10年度經歷了活動頻繁的一年,這不僅僅因為會員活動和福利的增加,亦因為記者在內地工作時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記協作為前線新聞工作者的惟一工會,自然會挺身捍衛業界權益。為此,記協就記者工作受阻受壓發出九分聲明、三次請願遊行和一次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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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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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二零一零至二零一一年度執行委員會選舉經已結束,十二人的執委會已於本年六月十九日的周年會員大會上誕生,他們將會為各位會員服務,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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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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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協會在三月二十九日收到一讀者具名投訴,指三月二十二日《明報》在A3版報道有關「私營地質公園遊險過剃頭 小童峭壁攀爬 漁護署:不宜登岸參觀」一文有失實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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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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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星報喜、誰中了金多寶?、讀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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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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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Hong Kong news industry, the anonymous "source" is one of those. The problem is becoming more serious: officials, political figures as well as organizations familiar with media operations are resorting to this tactic of hiding behind a veil of anonymity when dealing with thorny or sensitive issues. Regrettably, even the media itself is not properly performing its role as gatekee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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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 Yi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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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alists find that in recent years there has been a trend towards abuse of the background briefing by government officials to announce or explain government polices behind the scene, in closed-door and off-the-record briefings instead of holding a proper press con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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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Journ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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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enhance public understanding of government policies, measures, activities and services, we (the GIS) issue press releases, provide information on government homepages and arrange officials to attend radio and television public affairs programmes. For the media, 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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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ine 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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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ld Hong Kong allow political advertisements to be aired? This question suddenly came into the spotlight when the Democratic Alliance for the Betterment and Progress of Hong Kong (DAB) "bought" a midnight slot on Commercial Radio Hong Kong, arousing much controver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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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is L.F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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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HK’s collaboration in an 18-part programme with the DAB – purportedly for over $500,000 - sparked a public outcry over the radio station’s alleged breach of impartiality. But this was quickly swamped by outrage over another issue closer to the taxpayer’s pocket – government using public funds for its one-sided “Act Now” campaign on radio and tele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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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L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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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Tang is aware of this. In a speech delivered at the "Hong Kong News Awards 2009" ceremony held by the Newspaper Society of Hong Kong, he echoed the grievances of reporters: "Although the salary of reporters is yet to touch the threshold of minimum wages, it is not particularly attractive." Therefore, the media cannot
employ talented people and the problem of brain drain has become ser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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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 Hiu-y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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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reporters like to chat it up in coffee shops. Or shop the latest cameras. All part of their leisure life. Me? I love surfing...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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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ung Ka-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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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 year will be a critical year for Hong Kong media working on spot news. The Fire Services Department will formally launch a Third Generation Mobilizing System of radio communication. Like the system adopted by the police, the new digital system will block interceptions, hence cutting the lifeline of spot news reporters who rely on information tapped from ambulance calls. It is a matter of survi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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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g Fat 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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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first day I joined the news industry, I knew that it was not a good job for lovers, for marriage or partners who are conside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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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ing-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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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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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 Kong Journalists Association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2009/10 Executive Committee experienced an eventful year. Apart from more activities and benefits for our members, HKJA, as the only trade union of journalistic workers, reacted strongly to safeguard press freedom whenever journalists were hara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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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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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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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edding March, Who Took the Jackpot!, Back to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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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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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之聲》 2010 年7月號目錄
編者的話 - 傳媒的「老、大、難」問題
麥燕庭
不同地方、不同行業都有各自的「老、大、難」問題,在香港新聞界,不具名消息人士胡亂吹風可說是其中之一,而且越來越盤根錯節,不單止政府官員樂此不疲,政黨人士或熟識傳媒運作的機構亦愛煞這塊掩飾面目的面紗,甚至新聞傳媒本身亦似乎忘了應守的界線。
本刊為此上慧科資訊網鍵入「消息人士」的字眼,竟然發現在三至五月內,每天平均有29.8篇新聞是由不具名的消息人士發布資訊,英文報章稍好,每天亦有3.8篇!(詳見《吹風會多得讓人感冒》一文),情況令人深思。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當然應該以公開而具名的形式發布信息,遇上複雜、重要且敏感的議題須要深入剖析,才應以不具名的方式詳細解釋政策涉及的理據和可能出現的情況,故此,至少應有一次公開的新聞發布會,讓市民得知政策內容及理據,至於其他相關意見或理據以什麼形式發表,可以再作考慮,而絕不應以不具名的吹風會取代公開的新聞發布會。
一個負責任的傳媒亦不應隨便接受以消息人士發布新聞,以免消息提供者不負責任地「放風」。新聞界都明白,在保護涉及提供重要消息人士的安危和重大利益的大前提下,傳媒可以接受以消息人士發布新聞,即使如此,亦應小心引用和以不同途徑覆核有關資料的可信性,《華盛頓郵報》當年披露的「水門事件」便是典型的例子。但是,好像特首曾蔭權宴請建制派議員聚會以修補通過政改方案時的不愉快關係,有報章竟然容許政府官員以消息人士大耍官腔:「特區政府消息人士強調,曾蔭權經常與友好政黨保持緊密的溝通及聯絡。…邀請泛民會面?曾蔭權將在適當時候與之會面;消息人士亦強調,新一份的《施政報告》諮詢工作即將展開,特首會聽取各界人士的意見。」這些說法,即使召開記者會發布,記者也不一定用,有關傳媒竟然以消息人士發布,是否用得太隨便?
熟識傳媒或其運作人士顯然亦已感覺到傳媒的「隨便」,不時以消息人士發布對自己有利的消息,亞視股權風雲如是,連民主黨政改風暴的所謂黨內消息亦如是,例如有報道引述消息人士指,民主黨若通過政改方案,會有五分之一成員退黨。編者無法得知有關記者有否追問消息人士如何得出這結論,但這些猜測的重要性和敏感度是否應該以消息人士發布?會否是消息人士藉誇大負面影響來發揮阻力?抑或純粹是消息人士明知毋須為言辭負責而亂說一通?
面對消息人士滿天飛的情況,傳媒更應作好把關人的角色,謹慎自處,不然,這不單止有損市民知情權,更會損害自身的公信力。
事實上,《華盛頓郵報》和《紐約時報》這些具公信力的新聞媒體都在守則中訂明,應該如何引述消息人士,香港媒體實應考慮借鏡。
吹風會多得讓人感冒
《記者之聲》編輯委員會
【記聲2010年7月號】「不准錄音、不准影相,只可quote(引述)消息人士。」
這句「新聞官」的開場白,相信不少前線記者在近年日益增多的政府閉門簡報會 (off-the-record briefing)或背景簡報會(Background briefing)上已聽得很多,但連重要的政策宣布,如活化居屋二手市場、停車熄匙等與市民息息相通的民生議題,當局都不願舉行新聞發布會,只是由負責相關政策的官員在不具名及不准錄影和錄音的情況下發放信息,明顯是已到了濫用閉門簡報會的程度。
緣起
閉門簡報會或背景簡報會(下統稱簡報會),行內又稱「吹風會」,歷史悠久,中外皆有,並非只在近年或香港存在。
一般來說,簡報會上發布的信息不能引述個別官員的名字或職稱,至於如何引述資料來源則可由發言人與記者商訂,不過,這種簡報會並非常態,亦不應成為常態。
在九七前及回歸初期,簡報會主要由政府司局級高層官員負責,就著複雜、重要或敏感的議題,向傳媒管理層,如總編輯及社論主筆等新聞工作者深入講解政策背後的理念和論據,藉此爭取輿論支持。而新聞工作者為了瞭解政策的更多資料, 亦會出席。
不過,業界發現,近年簡報會己發展至「泛濫」的程度,「消息人士」更是通天飛。一直呼籲政府和公司提高透明度的韋大衛(David Webb)直指,每天都可以在傳媒上發現政府人員以「消息人士」或「政府官員」發言。
本刊利用慧科新聞搜尋器,發現在本年三月起的三個月內,香港中文報章共有 2478篇文章有引述「消息人士」的字眼,即每日平均有29.8篇新聞是由不具名的消息人士發布資訊。在兩分英文報章,亦有351篇引用「source」字眼的報道,即每日平均3.8篇。
吹風會取代記者會?
本刊在業界搜集上述三個月內的閉門簡報會數量及模式,對比政府同期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的新聞發布會,發現簡報會與新聞發布會(下稱記者會)的數量,已發展至近四六比例(35 : 65)的情況。在調查的三個月內,政府最少舉行了十二次簡報會(見表一),即平均每星期至少一次;同期,政府共舉行二十二次記者會,平均每星期一點八次(見表二),大有以簡報會取代記者會的趨勢!
內容方面,簡報會幾乎無所不包(見表一),由重要的政改微調方案,至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但不複雜的停車熄匙措施、活化居屋二手市場,甚至打擊不良銷售手法的立法建議等,均以簡報會的形式發放。相反,記者會則主要是一些部門周年回顧與展望、常規行動公布等簡單議題(見表二),甚至康樂文化事務署公布音樂劇及綜藝節目,亦召開記者會講解!期間,重要而備受公眾關注的新聞發布會只有政改方案記者會、屋宇署公布馬頭圍道塌樓調查報告、第一季經濟報告等。
出席簡報會的傳媒代表亦由個別機構的總編輯、採訪主任或主筆,轉為大範圍的前線記者。據本刊綜合報章新聞內容及記者提供資料所得,大部分簡報會是廣邀全行電子及報章記者參與,並由相關政策局局長和首長級官員講解。政策局的新聞主任在簡報會前會逐一致電傳媒機構,通知有關簡報會的時間及地點安排;簡報會開始前,新聞主任會向到場的記者發布規則,要求禁止錄影、錄音及拍照,報道內容時只可引述由「政府發言人」、「XX局發言人」或「消息人士」等不具名方式提供。
但有關引述方式並非像新聞主任所說般一成不變,有時候,個別政策局官員臨場會改變不具名的「安排」。例如,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在規管發展商不良銷售手法的簡報會開始時,即表示願意具名引述,但仍然要求不准錄音、錄影及拍照。
不過,這種見名不見樣的做法確是匪夷所思。以官員對政策的熟悉程度和面對傳媒的經驗,總不會是因為在鏡頭前感到不自在而作出這種安排吧!這不禁令人擔心,有關安排的目的,只是為了方便有關官員發言如有「前文不對後語」時,將責任推到傳媒身上:是記者聽錯了、記者斷章取義…,究竟,這做法是否就是問責制下問責官員的應有所為?
此外,在一些記者反對和爭取的情況下,明言只准以「消息人士」發放的簡報會,又可改以XX局官員、XX局消息人士等身分發表。可見,簡報會的安排是可以商量的,並非只能服從。
何事不能光明正大?
分析簡報會的內容,可見它主要背負兩種作用:
1. 推銷政府政策
最常見的,是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新政策或法例修訂討論文件當天舉行簡報會。
當局宣稱,為確保傳媒能清晰掌握政策的目標,遂安排負責政策的官員在簡報會上說明。以近月較多政策推出的發展局、運輸及房屋局為例,在三個月的調查期間便慣常地因此舉行簡報會,例如環境局擬立法規限停車熄匙、但有三分鐘寬限時間(4月15日);發展局爭取撥款二億以活化美荷樓(4月20日);市區重建局訂定重建策略(5月9日);運輸及房屋局建議三項活化居屋第二市場的措施(5月11日)等。
有官員向傳媒解釋,此舉是為了避免立法會議員不滿政策未向他們報告前向傳媒披露,才要求記者引述「消息人士」發布。但現實是,傳媒最終會在同日告知議員有相關官員的簡報會,以尋求議員就政策內容作出回應,故此,官員的做法是否可以避免議員不滿,真是見人見智。
2. 反駁不利消息
除了推銷政策,政策局亦會借簡報會對市民指控或行動作出反擊,例如食物及衛生局和食物環境衛生署官員於5月27日主動聯絡全行傳媒舉行簡報會,以回應街市大聯盟不滿街市續約安排而計劃罷市七天。官員在簡報會上講解有關政策及政府關注,務求「防患未然」,免傳媒被街市大聯盟「誤導」,但卻要求記者引述「政府消息人士」來發布。
操控記者伎倆
不少記者對日益增多、以「消息人士」發布資訊的簡報會感到不滿。有前線記者坦言,政府明明是借簡報會來「測試水溫」,以了解社會反應,擔心有關官員日後見政策不受歡迎,便公開「不認數」,否認有此建議,記者自然被市民視為「放流料」,令公信力受損。
雖然有部分記者認為,簡報會有助傳媒清晰掌握政府立場,但也有不少前線記者指出,政府只是希望籍簡報會來操控傳媒報道的角度,從而影響立法會及其他團體的看法。
而為了令官方意見成為主導意見,當局舉行簡報會的時間也十分巧妙。記者通常在簡報會前兩、三小時接獲通知,簡報會完成時已近黃昏,記者要在一般人的辦公時間以外到晚上截稿前尋求相關團體、專業人士意見或反對聲音,難度既大,時間亦「所剩無幾」。
更甚者,有官員利用簡報會來迥避具批判性的問題。有記者反映,官員面對有鏡頭的公開記者會時,未致於不回答問題,但一旦沒鏡頭攝錄,官員會索性漠視一些具批判性及反對意見的提問。最諷刺的是,在簡報會上,官員也不會「講多D」,提供額外觀點供傳媒考慮分析,只是反覆重申官方想發布的重點內容。
不少記者留意到,部分政策局,例如環境局可說是濫用簡報會的「重災區」,無論是膠袋稅到停車熄匙等重要政策,環境局長邱騰華(前新聞處處長)都不會舉行記者會公布政策。
總結行家經驗發現,邱局長有一套既定的資訊發放模式:首先在記者完全沒有任何政策文件或諮詢文件情況下,舉行一個stand up,自行發言,回答數條問題後便離開。接著,新聞官會通知全行記者,局長稍後會主持簡報會,以不具名的方式回應問題。
在上任近三年來,邱局長除了在公開場合被記者「扑咪」外,絕少就所屬政策議題舉行記者會;與記者「坐定定」地公開講述政策的罕有例子之一,就是在跟隨中國代表團出訪哥本哈根前,與記者在露天茶室講述港府在氣候變化的角色。
環境局回應(2010年6月21日):
環境局局長任內曾多次在不同地點及以不同形式舉行記者招待會,公開和直接與全港 傳媒會面, 例如過去幾年在施政報告公布後分別在智障人士經營的餐廳及龍虎山 環境教育中心與傳媒聚會, 向傳媒解說施政報告內 的環保政策和措施。 他亦曾就兩電管制計劃協議在新聞處舉行記者招待會及去年在出發前 往哥本哈根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前,以茶會形 式, 向傳媒講述香港在制定減少温室氣體排放的策略及措施。
每當有重要環保政策出台時,局長亦不時在政府總部及環境局辦公室會見傳媒, 簡 述政策的內容及回答傳媒問題。
以上的所有與傳媒的會面,均邀約全港不同傳媒機構參與。
就一些突發及市民關心的事件,局長亦會主動致電及出席電台及電視台節目, 即 時回應主持及市民的提問。
衝破操控有法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表示,不具名簡報會日益增加,「本質上是政府當局逃避問責,亦反映政府本身的信心不足」。
從管治角度分析,馬嶽認為,簡報會無法真正吸收及掌握民意,是一種「不健康」的收集民意渠道。由於官員沒有公開講解政策的脈胳,外界只能透過簡報會取得一些片面及零碎的資料作出回應,無法達至高質素討論。
馬獄指出,政府當然希望透過簡報會增強對傳媒的操控( manipulate),但成效存疑,因傳媒未必全盤接受政府在簡報會刻意灌輸的論調。
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發現,不具名簡報會約在董建華時代後期較多出現,如大家在慧科新聞搜尋器以「消息人士」關鍵字眼搜查,便可見其泛濫程度。
杜耀明指出,政府官員以消息人士發布政策,令報道失去應有的可信性。他認為,「記者無義務俾政府利用」,在簡報會上應一如在記者會上「俾壓力政府,盡量爭取問最多資訊。」在報道時,記者應爭取交代資料來自政府的不記名簡報會,方便讀者作出評估。
鑑於不同傳媒機構因為利益及立場不同,他坦言,很難要求業界團結一致地取消這種「可惡」的做法,不過,記者仍應堅持追問,以批判的態度發問及跟進有關簡報會推介的政策,「不要讓政府官員周三在吹風會講,周五便公開否認。」
若真的出現上述官員「打倒昨日之我」的情況,杜耀明鼓勵記者爭取報道此情況,又或透過不同方式公開這些不正行為。
資料顯示,現已退休的副房屋局長鍾麗幗便因先透露有意減租來換取市民自行支付差餉、後因反應不佳而公開否認有上述構思,亞洲電視遂在新聞報道內詳述事件始末,拒絕當代罪羔羊。
結語
毋庸諱言,政府以簡報會發放資訊,確實有損公眾知情權。一個公開、向市民負責的政府,當然應該「堂堂正正」地透過新聞發布會向公眾宣布、解釋政策或措施,因為這是保障市民知情權和向市民問責的最基本做法。
至於傳媒,作為社會的第四權,肩負監察責任,並非政府宣傳機器的一部分,我們是否還是要默默接受這種不健康的「歪風」,讓它漫延?
表一: 政府於三至五月期間舉行的閉門簡報會
| 舉行日期 | 簡報會內容 | 相關政策局 | 要求引述形式 | 出席傳媒機構 |
| 3月9日 | 削減公務員入職起薪點 | 公務員事務局 | 政府消息人士 | 全行 |
| 4月1日 | 香港電台約章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政府消息人士/商務及經濟局發言人 | 全行 |
| 4月14日 | 政改微調方案 | 政務司 | 政府消息人士 | 全行 |
| 4月15日 | 停車熄匙定額罰款草案擬設三分鐘寬限 | 環境局 | 消息人士/政府發言人 | 全行 |
| 4月20日 | 撥款二億活化美荷樓 | 發展局 | 消息人士/發展局發言人 | 全行 |
| 4月21日 | 規管發展商銷售手法的九招十二式 | 運輸及房屋局 | 鄭汝樺局長 | 全行 |
| 5月9日 | 市建局重建策略 | 發展局 | 消息人士 | 全行 |
| 5月11日 | 活化居屋二手市場措施 | 運輸及房屋局 | 政府消息人士/消息人士 | 全行 |
| 5月17日 | 引入頭髮驗毒試驗計劃 | 保安局 | 政府發言人/禁毒處官員 | 大部分傳媒 |
| 5月18日 | 削減公務員入職起薪點 | 公務員事務局 | 政府消息人士 | 全行 |
| 5月18日 | 修訂商品說明條例以打擊不良銷售手法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政府消息人士/消息人士 | 全行 |
| 5月27日 | 街市合約爭拗 | 食物及衛生局 | 消息人士 | 全行 |
政府:各適其式的資訊發放方式
林羅寶蓮 政府新聞處助理處長
【記聲2010年7月號】本刊曾就簡介會有取代記者會之勢的問題,分列六條問題致函政府新聞處處長黃偉綸,其後由助理處長林羅寶蓮於六月二十一日代覆。現將全文(除第一段外)刊登如下:
我們提供資訊的方式包括發放新聞稿、安排政府官員出席電台及電視公共事務節目及在網頁提供資訊等。至於傳媒採訪活動則有新聞發布會、簡介會、訪問、參觀和公開活動等。
一般而言,有重要的政策公布時,我們會安排有關政策局或部門舉行記者會、發放新聞稿以及出席電台電視節目訪問。這些安排全部是公開及具名的。
至於簡介會主要是滙報一些既定政策的工作進展。例如當政策局向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時,相關官員可能會安排簡布會向傳媒解釋一些背景及技術細節。這類簡介會的安排實質上亦是相當公開的。
另外,新聞界不時希望更深入理解政策的醞釀過程及各項考慮因素,我們有需要時會安排背景簡布會,讓官員與新聞界交換意見,協助傳媒進一步了解政策的理念。一般而言,傳媒多以不具名方式引述這些談話,這是為業內接受及其他地區慣常使用的做法。
我想指出記者會及簡介會屬不同形式的傳媒活動,目的是切合不同的需要,兩者可以相輔相成。 面對公眾解釋政策是官員工作的一部份,因此,無論是舉行記者會或簡介會,官員仍然會出席立法會及電台電視節目解釋政策。透過上述活動,我相信傳媒及市民可以全面掌握政府工作的資訊,協助他們了解政府的政策。
最後,我想強調政府新聞處是支持公開及具透明度的政府。如香港記者協會在我們工作的合作上有何具體的建議,我們會樂於聆聽。
《記者之聲》提問:
1. 政府召新聞發布會(記者會)或閉門簡報會、背景簡介的標準?2. 根據《記者之聲》統計,三至五月內,共舉行至少12次簡介會,次數直追同期的新聞發布會,大有以簡介會代替記者會的趨勢,這是否符合一個開放政府的要求?3. 本刊統計發現,很多時候,簡介會涉及的議題與民生有關 (見附表),為何不召開正式新聞發布會公布?4. 回應反對團體的行動或訴求時,例如5月27日回應街市大聯盟時,用具名方式回應是否更公平?5. 更不可接受的,是有官員可以具名報道,但卻不准拍攝或錄音。須知道,官員不應以「沒有鏡頭影住會讓官員更自然地回應」為藉口,作為高官或普通官員應有面對群眾的能力和勇氣。請問新聞處有何方法減少日後再出現此等不合理安排?6. 有學者指,簡介會發放的資訊不全面,理據亦未必能充分展示,不利達致高質素的討論,新聞處長應為對嗎?
政治廣告與公共廣播空間
李立峯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
【記聲2010年7月號】香港應否容許政治廣告在廣播空間中出現?這個問題突然因民主建港聯盟「購買」商業電台深宵時段引起爭議而備受關注。有評論指出,不少民主國家,例如美國、日本和南韓等都容許政黨及政治組織在電視台和電台賣政治廣告,為甚麼香港不可以呢?
反對者多以廣播政治廣告會導致「金權政治」為理據,但當中涉及不少不一定成立的假設,需要進一步討論。不過,筆者本文希望討論的,是金權政治以外要三思的問題:容許廣播政治廣告對香港社會公共空間中的政治傳播的素質起著甚麼影響?
要具體地闡釋這個問題,我們得先瞭解其他國家如何管制政治廣告。以下討論中提及的資料,是從2006年出版的《政治廣告睿智指南》(Sage Handbook of Political Advertising)而來,所以未必是最新和最準確的,但已足以展示理念上的問題。
英美制度彰顯不同理念
如果美國是強調「意見市場」的最佳案例,英法兩國便是著重「公共領域」型態的表表者。
歐洲國家有較強的公共服務廣播傳統,其理念為大氣電波是公眾擁有的,廣播空間是公共空間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這空間中,不同的意見都應該獲得發表,至於不同意見在公共空間中所佔的比重,不應該由這些意見背後的支持者有多少財力或權力來決定。在這種傳統理念下,英法兩國的政黨都不可以在電視上購買廣告時段,但為了讓政黨及候選人有同等的機會透過大氣電波跟選民溝通,兩個國家都會在選舉的時候為政黨提供免費時段作宣傳。
當然,過去三十年來,歐洲國家引入商業廣播已對公共服務廣播做成衝擊,於是,一些國家發展了一些介乎上述兩種典型之間的法規。例如德國的公共電視台會在選舉期間為政黨提供免費宣傳時段,而政黨亦不能在公共電視台上賣廣告,但卻可以在商營電視台上賣廣告;日本方面,政府容許政黨在商業電視台上賣廣告,但跟德國不一樣的是,作為日本公共電視台的日本放送協會(NHK),不會在選舉期間為政黨提供免費宣傳時段;墨西哥更規定,總統選舉期間,電視不能播放超過二百小時的政治廣告、電台則限於二百五十小時內,可見在兩個典型之間,仍然有很多變化。
保障公共空間免受污染
各國規定存在差異,給我們一個啟示:是否容許香港各個政黨在電子傳媒上賣廣告,要考慮的,不光是金權政治,而是我們希望由大氣電波構成的公共空間容許怎樣的政治傳播行為和訊息出現。德國容許商業電視台播放政治廣告,但禁止公共電視台播放,明顯不是因為金權政治的考量,因為如果真的害怕金權政治,應該連商業電視也禁止播放政治廣告。筆者認為,德國政府的關注點是盡量把公共電視台留作健康的、平等的和理性的公共討論平台,以免受政治廣告的「污染」。
用「污染」二字也許有點誇張,但看看美國的情況便知道完全開放政治廣告空間確實引起不少爭議。部分政治學者指出,過去二十年來,美國選舉出現越來越多負面競選工程(negative campaigning),候選人談的,不是自已的政綱,甚至不是建立個人形象,而是向對手作出惡意攻擊,當中,不少是極盡誤導選民以及抺黑對手之能事的負面競選廣告。
早在九十年代初期,史丹福大學傳播學教授彥嘉(Shanto Iyengar)的實驗研究證明,負面競選廣告會令選民變得更犬儒、更不信任政黨,以及有更低的投票意欲。簡而言之,負面競選廣告可以對一個社會的政治文化產生不少壞影響。
筆者固然不能斷定,香港一旦容許電視及電台播放政治廣告,會否走上美國的老路,但我們又憑甚麼相信,香港的政治廣告不會像香港的樓盤廣告一樣誤導眾生?誠然,應否一刀切完全禁止電子傳媒賣政治廣告是可以討論的,但完全不管制政治廣告肯定並非良策。而在思考如何規管時,如何防止金權政治和保持公共空間的政治討論素質,均應作為考量指標。
公平:政府和政團賣政治廣告的原則
梁旭明 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助理教授
【記聲2010年7月號】民主建港聯盟以逾五十萬元的巨額款項贊助商業電台節目「十八仝人愛落區」,引起公眾強烈不滿,質疑電台違反中立原則;與此同時,政府竟於本地電視台和電台以廣告形式宣傳其政改方案,並配以「起錨」宣傳活動,引來劣評,觸發網民在互聯網上惡搞,嘲笑政府濫用公帑已經是最溫和的批評了。表面看來,兩者並無關連,但實際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問題,因為政黨在電子傳媒上賣廣告所暴露的監管制度漏洞,在政府宣傳政改時同樣出現。
政治? 廣告?
根據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頒布的《電台業務守則 – 廣告標準》第二十八款規定,「除非得到廣管局事先批准,否則不得播放有政治色彩的廣告。」商台顯然利用了條例將「廣告」狹隘地定義為一種媒體類別和難以界定何謂「政治色彩」的漏洞,聲稱民建聯贊助節目不屬於守則所指的廣告。平心而論,在首幾集中,新一代民建聯議員以主持人身分現身節目、祗訪問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及節目中重覆出現「民建聯關心您」的口號,不禁令人質疑,節目的確發揮了政治廣告的功用。商台內部的節目守則訂明,所有節目的監製均須「保持中立」,如任何節目或其中部分由廣告商贊助、提供或建議,則應向聽眾清楚交代;節目或節目環節中可提及贊助商號的產品,但不可太過頻密。雖然守則並無法律約束力,但由商台中人調查商台有否違反守則,可能出現偏袒。 話得說回來,劉慧卿的個案更接近傳統對「廣告」所下的定義。(編按:截至六月十日,廣播事務管理局共收到九百零七宗不滿商台播放上述贊助節目、三百二十二宗有關劉慧卿的報時訊號廣告有政治色彩的投訴。)
須持守公平中立原則
在廣管局未完成個案的調查和作出闡釋之前,讓我們撇開法律觀點來審視這問題。其實,癥結在於商業媒體必須嚴守中立,以維持其編輯自主。正如備受尊崇的傳媒體學者龔思基( Noam Chomsky) 所提警示,媒體日益向政府(以其作為消息來源)和商界(商業機構透過購入媒體控股權和廣告)傾斜,正逐漸喪失其「第四權」的地位1。商台的個案,違反了公眾對電台的期望,人們不單止質疑它向「金錢政治」低頭,更認為它出售廣播時段予主要政黨,對弱勢政治團體更加不利。由於大氣電波是公眾資產,商台的做法,為以公謀私開立危險先例。
要糾正這問題,必須重申公平及平等這些基本民主原則。根據美國法律,政黨在競選期間可以在主流媒體進行免費宣傳。不過,大多西歐國家,例如英國、法國、德國、瑞士、瑞典、挪威和丹麥等均嚴禁政黨以任何形式賣政治廣告,以免較富裕的政黨濫用政治廣告,讓公眾受資訊不平衡之苦;另一方面,有些歐洲國家雖然容許賣政治廣告,但對政治廣告的時段有多長及播出密度均有清晰指引2。然而,政黨一般會獲准在競選期間在公共廣播媒體免費播放選舉廣告3。上述例子說明,各國對平等、表達自由及市民知情權等原則有不同取態。
互聯網科技急速發展雖然能讓貧窮的弱勢政黨建立網站,向更多人推廣他們的理念,但主流傳媒仍然最受廣大巿民愛戴,故此,影響公眾利益和國家政治制度的信息必須傳遞給全體市民,不應向政治團體及財團傾斜。有些國家甚至會採取價格差別政策,按比例就政黨的收入和盈利來收取廣告費,以體現平等機會的原則,馬其頓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應訂定「政黨法」
這些原則現時難以在香港落實,因為本地沒有政黨法,政黨都是根據公司法或社團條例登記成立的,技術上,他們只是政治組織、壓力團體或游說團體。若訂定政黨法,政黨便須要詳細披露贊助來源,讓人們知道這些政黨的政治聯繫,增強它們向公眾問責,同時,主流傳媒亦可因應政黨的財務狀況訂定更合理的收費政策。
正因香港沒有相關法例,政府備受批評,被指協助富貴政黨掩飾來自商界、親政府或親共社團的可疑捐款和贊助4,亦令大眾難以知悉某些政黨有多富貴。坊間一直有傳言指,親北京團體和工會向會員提供免費款待,例如免費宴席、免費接送年長選民往票站以贏取選票,正好反映缺乏法例以監察政黨的運作、財政來源及其活動的問題。筆者執筆時,又傳來新聞報道,指有社團表明,若出席支持政改遊行,每人可得二佰元。
由此可見,未能訂定政黨法,政治原因大於技術問題。雖然要求規管的呼聲必然會受對相關團體反對,但直選的問題令立法更形需要。過往,當香港邁向直選時,曾經有呼聲要求加速政黨法的修訂,雖然近期政改方案一片混亂,令人不知真正的直接民主選舉何時到來以及如何落實,但適時設計及訂定政黨法,足可反映當區的政治成熟程度。
更重要的是,政府既然聲稱問責,立法不單止可增加政黨的透明度,還可加速對現行政治廣告政策的檢討,以反映公眾日益增加的政治覺醒、知情權,以及堅持諸如表達自由、藉明辯以達至政治共識等民主價值。
政府必須受監管
我認為,在香港這種政府非由直接選舉產生的政體,對政治廣告的規管應該適用於有「政治色彩」的政府廣告,以便用公平原則去制衡現時社會上向政府及大財團嚴重傾斜的現象。(編按:市民顯然亦有此意識,截至六月十日,廣管局共收到十八宗不滿政府「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之宣傳短片/聲帶的投訴。)另一方面,公平亦可以促成多元化:政府可以容許所有形式的政治廣告在主流傳媒上廣播,而非全面禁止。當然,由此產生的廣告收費制度亦須避免對有利富有政黨(除非政府夠前衛,考慮讓所有政黨免費賣廣告,但這亦可能讓人濫稱自已為「政黨」而佔用廣播時間),如若不然,香港電台便應繼續擔當公共廣播服務的角色,讓政黨免費賣政治廣告,若此,有關機構便要製訂措施,以免這些「免費廣告」時段被自稱為「政黨」的人士濫作個人宣傳。
無論如何,訂定「政黨法」是最可取的解決問題之道,藉此達至一個較為公平的政治廣告價格政策。廣播事務管理局很早之前已經承諾,會全面檢討包括電訊條例、公共廣播服務及電台牌照在內的媒體政策,現在是該局履行承諾的最好時機。期望新政策能夠反映現時的傳媒生態和正確的政治原則,以凝聚一個健康的民主政體。
一天未曾立例,公眾可能只有訴諸抗議,無論是通過互聯網或社會運動來對抗商業媒體違反其社會責任及政府立法不足的局面。
每況愈下的記者起薪點
莊曉陽 香港記者協會總幹事
【記聲2010年7月號】工資偏低、工時過長、流失率高,是香港傳媒生態的寫照,連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也於香港報業公會主辦的「二○○九年香港最佳新聞獎」頒獎禮上向傳媒高層進言:「呢個行業(記者)嘅薪酬條件雖然不至於接近最低工資嘅臨界點,…,但係點都唔係特別吸引」,以致留不住、聘不了好人才。唐英年的言論,在記者的Facebook 引起熱烈討論。
記協向二十一間傳媒機構及個別現職記者了解各機構的入職薪酬(見附表一),發現電子傳媒的待遇一般比報紙好,大部分電子傳媒的起薪點都超過一萬元,香港電台新入職記者的薪酬最高,超過一萬三千元,在傳媒機構取消或減少雙糧時,一向沒有雙糧的港台,待遇更見吸引。
薪酬轉差 假期改好
報館方面,除了《東方日報》、《蘋果日報》及《南華早報》的記者起薪點超過一萬元之外,大部分只介乎九千至一萬元,《成報》和《新報》又再低一點。
其次,電子傳媒的假期也較報紙多,電子傳媒一律每周工作五天,報紙則有較大分別,五分報章周休兩天,《香港經濟日報》據悉會在七月起仿傚,另外八分報章採取長短周制,即平均每周放假1.5天,有兩分則是三星期放四天假。情況雖然比十多二十年前稍有改善,但與政府倡導的五天工作天仍有距離,希望還未實行的報社快馬加鞭,趕上優良僱主大軍。
若單以上述入職薪酬和工作日數而論,記者行業可能不算太差,但問題是記者超時工作已淪為理所當然,每天平均工作十一至十二小時是最低消費,加上報紙年中無休,公眾假期或過年過節均要上班,記者待遇便顯得一點也不吸引。合眾人事顧問總經理蘇偉忠表示,對大學生來說,一萬元的薪酬不算太低,但把記者的工時一般較長的因素計算在內,記者的待遇不比其他行業好。
更別說以高薪吸引較優秀的人才加入傳媒,以善盡第四權的職責。根據顧問公司曦士集團的入職薪酬水平調查1,若把私營機構聘請大學畢業生的薪酬分為四級,最高一級的最低月薪是18,504元;而政府建議的大學學位及相連職系的起薪點則是19,835元(香港電台近期聘請的記者屬合約制,所以不受約束),以此相比,傳媒如何跟這些職系爭取優秀人才?(參考表二)
況且,記者的入職薪酬還「跑輸」通脤!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數字,近十年的物價微脹百分之三點六,升至今年的109.5,但不少傳媒過去十年的入職薪酬根本沒有增加,有些甚至倒退了,雙糧更變成浮動花紅。
以筆者為例,十年前加入《香港經濟日報》時,起薪點是九千五百元,合約列明有雙糧,但該報現在聘請投資版記者時,起薪點降至九千元,雙糧改為不固定的浮動花紅;至於《蘋果日報》的新人起薪點,已由六年前的一萬二千元降至現在的一萬一千元。電子傳媒方面,《無線電視》的新人起薪點,七年來都是一萬一千五百元。
起點不高 何以攀升?
若果放眼世界,香港情況更令人深思。筆者把外國記者一般入職起薪點折算為港幣,發現英國的月薪約是一萬四千多元、美國約一萬六千元、新加坡達一萬五千元、加拿大為一萬七千多元。雖然外國的薪俸稅率較高,但置業成本不及香港,香港記者待遇是否比外國同行低,大家應該心裡有數。
眾所周知,起薪點低的話,除非有人高薪挖角,否則即使每年薪酬增加一成,月入一萬的新記者也要花上七年時間,才可觸及大學學位人士入職政府的一萬九千多元起薪點水平!況且,加薪一成的假設,近年來在新聞界可說是妙想天開。
結果,記者近年流失情況十分嚴重,前線換血的年期亦由過往五年轉一代記者,到近年兩、三年已換一代。單以跑政治線的記者為例,過去半年已有三人轉行。於是不少傳媒機構都像少林寺一樣,老是在訓練新人。經驗既然不能累積,新聞報道質素自然會受影響。
有關情況之嚴重,已令中層管理叫苦連天,因為「帶新人」的時間和心力遠比一個有經驗的記者多。個別中層更自嘲地說,他自己也是因為資深記者離職後破格提升的,希望不是揠苗助長吧!
記者是一門開放性專業,對市民的知情權、甚至整個社會都有巨大影響,但記者待遇與重要性卻完全不成正比。「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是不可能的,希望傳媒老闆正視問題,讓記者可以成為終身職業,而不是像走馬燈一樣,兩、三年便要嘆一句「人面不知何處去」。
表一:各大傳媒新記者入職起薪點
| 傳媒 | 起薪點 月薪 (元) | 每周例假 (每周休假日數) |
| 印刷傳媒 | ||
| AM 730 | $9,000-10,000 | 兩天 |
| 大公報 | $9,000-9,500 | 兩周休三天 |
| 文匯報 | $9,000-10,000 | 兩周休三天 |
| 成報 | $8,000-9,000 | 三周休四天 |
| 東方報業集團 | $10,000-11,000 | 兩周休三天 |
| 明報 | $10,000 | 兩周休三天 |
| 星島日報 | $9,000-10,000 | 兩周休三天 |
| 信報 | $9,000-10,000 | 兩周休三天 |
| 南華早報 | $11,000-13,000 | 兩天 |
| 都市日報 | $9,000 | 兩天 |
| 新報 | $8,500 | 三周休四天 |
| 經濟日報 | $9,000-9,500 | 兩天 |
| 蘋果日報 | $11,000 | 兩天 |
| 電子傳媒 | ||
| now TV | $11,500 | 兩天 |
| 亞洲電視 | $9,000-10,000 | 兩天 |
| 有線電視 | $10,000-11,000 | 兩天 |
| 香港寬頻 | $10,000 | 兩天 |
| 無線電視 | $11,500 | 兩天 |
| 香港電台 | $13,215 | 兩天 |
| 商業電台 | $10,500 | 兩天 |
| 新城電台 | $10,200-10,500 | 兩天 |
資料來源:各大傳媒的編採人員
表二:其他個別行業的大學生職位空缺薪酬
| 職位 | 起薪點 |
| 國泰航空機艙服務員 | $8,000 |
| 麗新發展物業管理見習生 | $10,000 |
| 香港教育學院高級研究助理 | $12,400 |
| 浩恩(譯音)幼稚園教師 | $12,460 |
| 輝瑞藥廠管理見集生 | $14,000 |
| 新鴻基地產管理見習生 | $16,000 |
| 新星網絡有限公司程式編寫員 | $15,000 |
| 東華三院社工 | $18,885 |
| 德國商業銀行(Commerzbank AG)見習生 | $30,000 |
資料來源:八大院校聯校求職網
「蒲」Facebook …
張嘉雯 《蘋果日報》記者
【記聲2010年7月號】不少行家喜歡「蒲」咖啡店、相機鋪,我則喜歡「蒲」Facebook。
用Facebook(FB)大約是兩年前的事,當時純粹跟朋友交流。此後又玩過推特(Twitter)、Plurk,但覺得二者資訊太多,不勝負荷;偶然又會看討論區,那兒題材多且雜,是很好的新聞來源,只是我沒有耐性細讀。FB既可以實時溝通,又可以看朋友推介的資訊,最適合我這種懶人。
FB流行之初,只是行家們的「起底」工具,平民百姓遇上橫禍,FB擺放的相片翌日就登上頭條,情況類似取用博客(Blog)或者個人網頁內的相片。個人經驗而言,在眾多工具中,FB的私隱設定最精細、最廣泛,只要願意下功夫,就可以透過設定,控制誰看甚麼、誰不可以看甚麼;哪些相片只供朋友檢閱,哪些可以全面公開。
對我來說,除了「起底」,FB兼具「剪報」功能。FB內的「朋友」,大多有相近的興趣及關注,所以每天回到辦公室,都會第一時間上FB,只要看看朋友引用的新聞,大概已知當日的大事及重要討論。
闖羅湖橋去
跟年輕採訪對象交「朋友」,初時是因為方便。要找他們,上FB肯定比打電話快,他們成立小組,我「八卦」加入,漸漸體會到這些小組的動員力。最深印象是去年底劉曉波判刑後,有朋友成立了「闖羅湖橋」小組,我最初以為他們只是鬧著玩,結果行動當日竟然聚集了二十多人北上,最後更爆出公安越境執法的新聞,嚇了我一跳。
FB也是最自然的報料區。在全民皆記者的年代,人人手執相機,「民建聯成功爭取...」的橫額、曾蔭權「起錨」保安「做媒」收傳單,都會上載到FB,這些全都是有趣的新聞題材。
當然,最善用FB的,還是年輕人。年輕人搞行動不會刻意打電話聯絡傳媒,像FM101電台被電訊管理局沒收器材,都只是透過FB公布,呼籲友人趕往現場聲援;事後發表聲明,也不會透過傳統媒體發布,只要貼在FB,自然會被「傳開去」。
作為記者,獲得這些資料後,自然要進行核實和尋求有關人士回應,這跟平日取用巿民報料的步驟並無分別。
不過,我喜歡使用Facebook,純粹因為它能配合自己的上網習慣,做新聞只是「bonus」,如果為了找新聞而使用FB,那未免太累了吧!
意見交流 VS 報道中立
FB功用多多,但威力最強大的,是用家可以透過它交流意見。一篇文章上載自己的塗鴉牆(wall)後,其他人留言討論、引用、凝聚初步想法,於是成了成立小組的基礎。但有時亦會因為意見紛紜,成了筆戰戰場,反對興建高速鐵路運動期間的行家表現便是典型例子。
有人因此擔心,記者在FB上就某事某人發表意見,處理相關新聞時會否影響報道的中立性?又或讓讀者質疑報道的客觀性?
老實說,我打從唸新聞系開始便不相信有所謂「傳媒中立」。採寫新聞,只能盡量客觀,盡量不讓個人的看法影響報道,是以記者在FB發表自己的看法,只要不影響其報道,我不認為對新聞專業有何影響。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在家裡,我是父母的女兒;在工作上,我是記者;在FB上,我只是云云網民中的一員,表達自己的意見也是尋常不過的事。畢竟記者不是法官,我認為不應過於苛求。
反高鐵運動期間,行家之間意見分歧,在FB各自表述、小組討論,那是行家難得辯論的機會,比起「余曾辯」更開放、更公開,更重要的是,有關爭辯並無影響傳媒的報道。不信?聽聽那名因在FB上對反高鐵人士表達厭煩之情而被「起底」的記者的報道便知道。
突發新聞會給「河蟹」掉嗎?
鄧發祖
【記聲2010年7月號】明年,是香港傳媒突發新聞關鍵一年,因為消防處第三代調派系統將正式啟用。關乎生死,因這套新系統跟警方的指揮系統一樣,外界不能監聽,現時報館突發組賴以生存的「白車call」,即救護車召喚將成為歷史,日後「無機可聽」,連一些車禍或有人受傷的報告亦無法監聽,突發新聞來源「買少見少」,恐怕連一張現場傷者相都拍不到。
有意見,不止因為新聞來源少了會影響整個行業,而是傳媒少了報道,很多與市民息息相關的資訊便會煙歿無聞,社會表面上是「西線無戰事」,但實際上,香港罪案率會因此降低了嗎?港人會更加安居樂業嗎?令人擔憂的是,要成就一個和諧社會,就要剝奪市民的知情權嗎?政治新聞方面,大部分傳媒都已經「歸邊」,無形魔爪還要伸向突發新聞嗎?
一個活生生又令人氣憤的例子是,月前傳媒揭發匯豐銀行的櫃員機被賊人安裝偷拍儀器的問題須經傳媒報道才得以曝光,否則,警方、金融管理局,甚至銀行不知要瞞到何時!遑論拖延兩年的提款機改善措施會即時落實!問題來了 - 為何隨時都會中招的市民大眾,竟一直被蒙在鼓裏?警方、金管局,甚至銀行憑什麼決定你我他不須知道?
突發新聞是社會新聞
修讀新聞系第一天起,導師便告訴我們,新聞分靜態和突發。前者泛指政治、經濟及教育等新聞,突發新聞則指車禍、凶殺、劫案等突然發生的意外或罪案。其實,突發新聞多帶有強烈社會性,由九十年代的迷魂黨、電梯劫案,到千禧世代的祈福黨、補藥黨、電子零件黨等街頭騙案,至近年K仔(即氯安酮)入侵校園,全都是重要社會事件,值得大肆報道,以喚起市民關注,讓他們自保。
可笑的是,即使突發記者發掘了問題,當局還是會把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以K毒為例,由九八年初次被查獲及「見報」成為新興藥物,到現時獨佔青少年最常濫服藥物首位,每次追問警方和海關有關案件的出現是否代表問題嚴重時,對方都會保守地說:「調查多了,才有較多拘捕行動。」但統計數字已說明一切。若你還認為可以單靠執法部門來告訴你有什麼社會問題,那是否「too simple, sometimes naïve」?
步入「寒冬期」以前,突發新聞的主要消息來源是監聽警方及消防處的通訊系統,若是機緣巧合,時來運到,記者會比警員更早到現場,拍下第一時間的圖片。眾所周知,突發新聞只爭朝夕,最重視第一時間的第一手圖片,因為一張照片勝過千字鴻文、萬語千言。
上世紀九十年代可說是突發新聞的黃金年代,除方向大報的電單車隊,生果日報面世後亦組成電單車隊互相競爭,其他報章自然捲入戰場。那時候,各「行家」每天對報紙,看相片誰勝誰負,比故事誰多點料子,十分刺激。
收緊資訊發放第一步
零四年下旬,警方啟用第三代指揮系統,以數碼系統取代模擬制式,傳媒無法監聽警方通訊,好光景一去不返,只能每天靠警察公共關係課(PPRB)發放的新聞事件資料去採訪,形同吊命,警方亦變相操控發放突發資訊的大權。最為傳媒詬病的是,PPRB發放的資料永遠有遲無早,最低限度在事發後一小時才通知傳媒,若是現場有什麼警方不願傳媒和公眾看到的,警方肯定有足夠時間「清理現場」。
根據香港記者協會零四至零五年的統計顯示,警方採用新通訊系統後,「事態越嚴重個案,延遲發放時間越長」,曾有謀殺案竟在事發後六小時二十一分才由PPRB發放消息。真是記者去到都「蚊瞓」。
另一樣令傳媒不滿的是,PPRB選擇性放料,提供的大多是輕微車禍,普通劫案等「小兒科」,大案通常無分,令新聞事件資料形同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即使採訪了,亦大多棄之不用。傳媒曾多次向PPRB反映,但改善不多。
警方資訊之路不暢通,記者轉而監聽沿用無線電系統的消防處「索料」,於是,召喚救護車或消防車的事件近年成為突發新聞的最重要消息來源,因為當中涉及火警、傷人、凶殺等重案,傳媒只要跟進採訪,有機會獲得「意外收穫」。
公共資訊盡收政府手中
可惜,明年消防處改用第三代的數碼指揮系統,傳媒無法再監聽通訊,突發新聞的「官方」資訊來源將所剩無幾,採訪預計會陷於困境,可幸現時科技進步,不少市民會主動向傳媒「報料」,甚至拍攝現場圖片發給傳媒,成為困境中的半線生機。不過,報料很受市民的閱報習慣影響,暢銷的「大報」無疑較具優勢,小規模報館則難免吃虧。
另外,近年傳媒傾向橫向處理突發新聞,包括以圖像重組事發經過,或配以副稿解構事件原因及預防方法等,都有助豐富突發新聞故事,延長其壽命。
面對這非常時期,所有傳媒的突發組都已凍結人手,不少突發記者心中有數,一旦消防新通訊系統登場,新聞來源減少,在商言商,公司自然會縮減人手,難逃裁員命運。
突發新聞真會給河蟹嗎?
河蟹,和諧之普通話諧音。社會和諧,天下太平?
打開報章,沒有罪案或很少罪案新聞,社會便真的平安無事?
近年報章突發新聞篇幅大減,大劫案少了,甚至沒有,但風化案、非禮強姦案、騙案真的沒有發生嗎?作為市民,可能要等待警方拘獲疑犯,律政司成功檢控,再到案件排期在法院開審,變成法庭新聞才知曾有案件發生,那是多少年後的事?我只能期望,你不會成為期間的同類案件受害人。
又或,日後只有警方單方面安排的記者招待會,「成功拘捕XX賊,成功搗破XX案」,甚或如內地傳媒般,由警方帶領下直搗賊巢,任影任拍,難道這就是真像?
究竟誰可以剝奪我們的知情權?
記者爹媽苦與樂
何永康 有線電視高級記者
【記聲2010年7月號】入行第一天起,便知道新聞界從來不是兒女私情、談婚論嫁,甚至生兒育女的好行業。
在養狗多過養人的世代,偏偏在入行十數年後向虎山行,生了兩件「化骨龍」。大女五歲,時常覺得爸爸好靚仔;細仔歲半,叫「車」、「波」多過叫「爸」。
另一半曾經跑過前線新聞,對我這個忽然「留堂」、調更、調假的老公,早已習以為常,亦體諒有加。懂事的大女亦一樣,偶爾有點怨言,但也不太介懷。
實在感激不盡。別看輕這一分諒解,若然家人不了解傳媒作息習慣(或陋習),輕則諸多埋怨,家嘈屋閉,重則妻離子散。
自己是較幸福的一群,在電子傳媒跑新聞,所謂「更數」較清晰,上司對馬拉松式新聞有較強的「接更」意識,也鼓勵同事盡快完成手上工作,歸家去也。早更的話,朝九晚七,執執手尾離開,回到家,八時半;吃過飯,九時多,距離子女上床睡覺尚有個多小時,可以好好相處,一起看電視也好,沖涼也好,講故仔也好,哄睡覺也好,總算有丁點天倫之樂。
報館呢?以往在報館工作,朝十一晚十二,談不上很非人生活,但對不起,你跟小朋友的作息時間是差天共地,小朋友可能只有假期才能見你一面。試想像,單身記者尚可以報館為家,頂多把家當酒店;若是記者爸媽的,小朋友當你是陌路人,真是情何以堪!
記者的工作習慣也未必適合你犠牲太多時間在子女身上。跑新聞的,總愛「磨爛蓆」,追故仔未到死線,電話仍是打個不停。偶爾遲收工尚可以理解,但連假期都奉上,真的不配做記者爸媽。
記者應否在假期上班,不是勤力與懶散的問題,是你放棄休息或當正常人的機會。
單身的,放假是自由時間,大可以在家在公司喪打電話,或是忽然約個飯局「收料」,於是翌日正式上班時,又一隻「老獨」頭條,而你犠牲的,可能是原本瑜珈、high tea、掃貨、玩相機、玩越野單車、跑步、打war game的時間。
記者爸媽呢?放假最大目的是招呼另外一位甚至幾位「老細」:大的小的都期待你放假闖東去西;而你又很想趁假期做些父母應做但平日由工人處理的事:換片、餵奶、打鞦韆、遊公園、溫功課…,哪裡還有半點氣力和衝動去做新聞?
又例如,當你答應「細路」周末去迪迪尼、周日去維園吹波波...,你捨得爽約嗎? 理論上,爽約後可以用一萬件玩具去補償,但累積的心靈打擊卻是難以估計的。
記得當時年紀小,對爸媽承諾過的假期節目總是充滿期待,哪怕只是去超級市場買零食,也夠小小的心靈盼望好幾天。今天當了爸爸,我會盡量避免把假期變成工作天,反而會盡力做好時間管理。要做的,工作天專心去做吧,也別把不必要的工作帶回家。
另一難題是「出差」,在外地工作,尤其是有危險性的,記者爸媽總會多點顧慮,更何況是香港新聞機構對記者保障的軟件硬件都不及外國完善。每當站在危險的地方,我都會自問:有什麼「冬瓜豆腐」,誰來照顧家裡大大小小的下半生?結果,每走一步,都要更小心評估危險性。
也不是諸多不好的,記者爸媽總愛將新聞元素帶回家 - 一起看新聞。大女一兩歲已經會看新聞,她認識六四、曾蔭權、特區政府等事物比很多名詞和事物還早。通識科,她將來一定跑出!
職業病呢?當然有。在工作上分秒必爭,在家也不其然地要求仔女做事爽手,吃飯、做功課、刷牙、甚至上廁所「開大」,都會被我嫌慢。定一定神,「開大」是趕新聞嗎?
記者生與不生,各有一萬個理由。決定時或許可以問問自己:每天背著沉重的新聞和千噸工作壓力回家時,是否想有條「化骨龍」跑來叫你一聲爸媽?
充電去也
許少芬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新聞透視》首席編輯
【記聲2010年7月號】距離初進大學剛好二十年,今年九月將再次拿起課本,這個機會來得如此難得,如此超出想像。得以重返校園,是因為獲選為美國哈佛大學的尼曼學人,這是一個專為資深新聞從業員而設的學人計劃,就像中途加油站,休息、再出發。
今年二月,接到一個長途電話,原來是尼曼基金打來的,對方問:「你願意來哈佛唸書嗎?」我是在去年底截止日期前剛好趕及遞交申請的,然而,從未想到哈佛方面會以電話通知結果,接到這一通電話,腦海一片空白:「這是真的嗎?沒有想過我真的會被取錄。」對方笑說,這是真的。
自一九三八年以來,來自美國及全球九十個國家逾一千三百名新聞從業員透過尼曼基金的學人計劃到哈佛大學進修。今年是第七十三屆,共有二十五名學人,一半是美國人,另一半是從全球其他國家的報名者中挑選出來,我來自中國,而其他學人則來自伊朗、阿富汗、俄羅斯、哥倫比亞、羅馬尼亞、巴拿馬、厄瓜多爾、南非、加拿大、愛爾蘭、法國以及英國,分別任職於報館、電台、電視台、網站等,還有紀錄片製作人和攝影記者。
上司:就當買六合彩吧!
去年十月,萌起出國進修的念頭,曾於二零零六年到美國史丹福大學當奈特學人的上司區家麟建議我報考尼曼學人計劃。他說,試試看吧,「就當買一注六合彩」。那時候,距離截止報名日期只剩下大約兩個月,但要準備的東西卻不簡單,除了撰寫一篇自我介紹,還要構思一個研究題目、遞交作品。由於我任職的機構以中文廣播,除了把作品剪輯拷貝到光碟後,還要附上一分英文簡介;推薦信則須要四封,有勞各位前輩和老師了;更重要的,是要事先得到公司同意停薪留職一年。
閉關兩個月,終於遞上申請,鬆一口氣。由始至終,我都抱著一試無妨的心態,不敢抱有太大期望,畢竟,要受到垂青,並非自以為有實力便可以,還要天時地利人和,而運氣和際遇卻是你無從掌握的東西。過去十多年,都沒有來自香港的學人,反觀內地同業則屢屢獲選。根據尼曼基金的資料,歷來只有三位香港居民獲選為尼曼學人,最近的,是時任(一九九五年)《大公報》副總編輯、現任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另外兩位老前輩,是潘朝彥(一九六三年)及彭煥堯(一九六四年),兩位前輩都已過身。至於另一位前輩文灼非,於二千年同時獲選為尼曼學人及奈特學人,他選擇了後者。
未來十個月,我將會以學人身分在哈佛大學唸書,選讀甚麼科目,是各學人按興趣自行揀選。同時,尼曼基金會提供一筆生活費,足夠支付一切支出,任職《南華早報》的丈夫亦會同行,並打算逗留一段時間,屆時,他同樣可以在哈佛大學唸書。如此難得的機會,是一個滿意得無從挑剔的中途加油站。自九三年於香港大學畢業,至今任職傳媒十七年,終於能停下步伐,細細思索、總結過去的採訪工作和經歷,再探索不認識的人和事,擴闊眼界、放開懷抱去學習多樣的世界觀,這樣的機遇,誰也不會不珍惜。
和諧論 – 與香港新聞自由何關
我的研究題目,是中國官方構建和諧社會如何影響內地及香港的新聞自由。這題目並非為了報考尼曼學人計劃而構思的,而是一個縈繞心中不少日子的問題。近年在內地採訪時,的確遇到不少令人敬佩的學者,甚至一些尋常百姓,也有令我敬重之處;然而,一些知識分子或經濟高速增長下的既得利益者卻對香港記者所堅持的新聞自由流露出一點輕視,甚至認為香港記者不懂國情,又指容許自由報道只會破壞社會和諧,不利國家發展。這股鼓吹和諧的風氣,漸漸吹到香港,大家都憂心會「被和諧」了。我期望,在哈佛的日子,能向一些中國問題專家討教,與不同國籍、文化的同學交流,發掘出新角度。所謂「新」,不一定是指驚天動地的新發現,最重要的,是突破慣常的思考方法,尋找不同視野進行分析。
半途放下工作去讀書的同業,相信都是抱著同一想法:日常繁重的工作把生活壓得透不過氣來,暫時離開崗位,增進知識和修為,無論對個人或服務的傳媒機構而言,利多於弊。當然,要毅然放下事業,揹起書包上學去,絕不是一個容易的決定。個人對新聞業的不捨、家庭牽絆、經濟壓力等等,令不少有心進修的同業掙扎,我也因此磋跎歲月,直到今天才踏出這一步。由「當買一注六合彩」而起的決定,誰知道成就夢想就在於踏出這不計算成果的一步。
記協42周年籌款晚會精華
活動頻繁的一年 - 香港記者協會2009/2010年度執行委員會報告
香港記者協會
編按:下為記協周年會員大會上通過的執委會報告
【記聲2010年7月號】香港記者協會2009/10年度經歷了活動頻繁的一年,這不僅僅因為會員活動和福利的增加,亦因為記者在內地工作時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記協作為前線新聞工作者的惟一工會,自然會挺身捍衛業界權益。
為此,記協就記者工作受阻受壓發出九分聲明、三次請願遊行和一次聯署,大部分是回應四川和新疆公安對記者的正常採訪工作進行無理的打壓和指控,其餘則涉及傳媒以解僱記者作「六四事件」自我審查的替罪羊等事件。 (詳見附表二)
但記協不光是狹隘地捍衛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亦是我們的爭取目標。在本屆任期內,記協為此合共提交四分意見書、發起或參與三次遊行、一次簽名運動和一次燭光晚會。意見書主要涉及香港的公共廣播服務、電台牌照及公開資訊立法等事宜,而大型活動則主要回應內地政府對異見人士的打壓,當中,大部分是對《零八憲章》起草人之一的劉曉波被捕和繫獄表達不滿。
孜孜不倦爭取會員福利
作為業界惟一的工會,記協向來把會員福利放在首位。在過去短短十二個月期間,我們舉辦了九次活動和合辦三項新聞獎,新增福利更是不計其數(見附表一)。有關活動有提升業界專業水平為目標,亦有純為大家爭取娛樂和運動以強健身心,更有增強聯誼為宗旨的。觀乎參加人數之多,執委會相信,我們是走對了路子。相信來屆執委會會沿著這方向、因應會員和同業的需要而舉辦適當的活動,讓更多人受惠。
立足工會立場,記協亦罕有地就《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在港落實情況,向港府提交意見書,促請政府盡快落實最低工資,其後更以爭取合理薪酬為目標,參與五月一日勞動節遊行。部分會員可能對「工人」這身分有點刺眼,但廣義而言,新聞工作者也是勞動階層,只是我們出賣的,是腦力加勞力。諷刺的是,以記者付出的時間和辛勞,部分記者的時薪比構思中的最低工資還要低!故此,記協亦不得不站出來,為默默工作的前線記者爭取最起碼的保障。
記協另一強項,是與國際組織建立了緊密關連。除了派員參加國際組織會議之外,本會不時應國際組織或使節之邀,就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進行簡介,讓他們更瞭解香港情況。在這方面,本會出版的香港言論自由年報起著一定作用。
另一項恆常工作是出版《記者之聲》,本年度內,該刊已印製三期,最新一期將於七月出版。這本季刊能如期出版,有賴四人編輯委員會和眾多義工努力而成,相信他們的努力,已在讀者的讚賞聲中獲得回報。
會員增加一成五
由於本會工作得到業界認同,會員人數有所增加(見表三)。在去年六月現屆執委接任時,本會有381名會員,二月時曾增至472人,增幅達到百分之二十三,高於本屆執委去年競逐時承諾的兩成增幅;但其後因部分會員轉行或未繳交會費,以致最新的會員人數降至439人,增幅減至百分之十五,低於本屆執委競選承諾,這是本屆執委會工作不足之處,期望來屆執委繼續努力,使會員人數更上層樓。須知道,會員人數不單止是我們工作的指標,亦是本會為大家繼續爭取的力量來源。
總括而言,以一個十二人的執委會和兩名全職員工之力,而能完成以上的工作,除有賴各執行委員的熱誠投入之外,更須感激一眾會員和非會員、業界和非業界的無私奉獻和支持,本會僅向他們致謝。
在來屆,郭家傑、戴偉倫、謝志峰和陳羲文等四名執委或因工作轉變、或因個人理由,不能再以執委身分服務本會,執委會在此向他們致謝,並祝願他們在新工作有更大發揮。
香港記者協會執行委員會
2010年6月19日
表一:記協2009/10年度活動及福利一覽表
| 活動 | 新增福利 | 合辦新聞獎 |
| 記協澳門交流團 (27-28/10/09) | 海洋公園門票優惠 | 第14屆人權新聞獎 |
|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午餐會 (18/12/09) | 迪士尼樂園一日門票優惠 | 第10屆消費權益新聞獎 |
| 信報專欄作家練乙錚交流會 (9 & 31/1/10) | Organic Baby 嬰兒用品優惠 | 第1屆金堯如新聞自由獎 |
| 記協盃足球賽 (11/09 - 2/10) | Independent Wine Centre 課程優惠 | |
| 高鐵記者交流會 (30/1/10) | Panasonic 攝影器材折扣優惠 | |
| 副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午餐 會 (12/3/10) | Victorinox折扣優惠 | |
| 香港地質公園旅行 (7/3/10) | 必勝客必勝批優惠 | |
| 記協42屆周年晚宴 (14/5/10) | 南亞餐廳飲食優惠 | |
| 聖約翰救護課程 (20/6/10) | 銅鑼灣皇冠假日酒店餐廳優惠 | |
| 紀錄片《喉舌》座談會 (26/6/10) | 銅鑼灣皇冠假日酒店餐廳優惠 |
表二:記協2009/10年度執委會 就捍衛新聞和言論自由所作努力
| 聲明公開信 | 意見書 | 遊行、示威、請願 | |
| 1 | 要求釋放劉曉波聲明 (24/6/09) | 電訊條例修訂的意見書 (30/11/09) | 要求釋放劉曉波簽名 (1/7/09) |
| 2 | 致函立法會,要求關注津巴布韋總統夫人打傷記者事件 (14/7/09) | 公共廣播諮詢意見書 (19/11/09) | 到中聯辦遞交要求釋放劉曉波的15263人簽名 (2/7/09) |
| 3 | 譴責南華傳媒聲明 (28/7/09) | 就港台未來運作及約章意見書 (2/6/10) | 就記者採訪受壓到中聯辦願 (7/9/10) |
| 4 | 要求釋放譚作人等維權人士聲明 (11/8/09) | 就經社文國際公約,要求港府就最低工資立法 (19/2/10) | 抗議疆官誣陷記者遊行 ,並發表聲明 (13/9/10) |
| 5 | 譴責四川公安阻礙記者採訪 (21/8/09) | 參加元旦遊行,爭取釋放劉曉波 (1/1/10) | |
| 6 | 強烈譴責新疆新聞辦公室誣陷記者 (8/9/09) | 釋放劉曉波燭光晚會 (12/1/10) | |
| 7 | 就多名菲律賓記者被殺表示遺憾 (11/09) | 參與勞動節遊行,爭取最低工資立法 (1/5/10) | |
| 8 | 遺憾澳門禁止明報記者入境採訪 (19/12/09) | ||
| 9 | 要求政府訂定資訊自由法 (28/1/10) | ||
| 10 | 要求釋放譚作人、譴責四川公安阻礙記者採訪聲明 (9/2/10) | ||
| 11 | 抗議中方重判劉曉波 (11/2/10) | ||
| 12 | 要求讓胡佳保外就醫聲明 (9/4/10) | ||
| 13 | 支持伊朗爭取新聞自由聲明 (3/5/10) | ||
| 14 | 要求中聯辦以公開公平原則對待傳媒發表公開信 (7/6/10) | ||
| 15 | 促請港府做好「起錨」宣傳工作 (15/6/10) |
| 正式會員 | 附屬會員 | 公關會員 | 學生會員 | 退休會員 | 總數 | |
| 09-10年度會員人數 | 303 | 21 | 35 | 70 | 10 | 439 |
| 09-10年度新會員人數 | 77 | 1 | 8 | 57 | 0 | 139 |
| 09-10年度已過期會員人數 | 42 | 5 | 3 | 11 | 0 | 61 |
| 09-10年度退會會員人數 | 11 | 7 | 0 | 2 | 0 | 20 |
為您服務的新執行委員會
【記聲2010年7月號】香港記者協會二零一零至二零一一年度執行委員會選舉經已結束,十二人的執委會已於本年六月十九日的周年會員大會上誕生,他們將會為各位會員服務,名單如下:
| 主席 Chairperson | ||
| Ms. MAK Yin-ting | 麥燕庭 | |
| 副主席 Vice-chairperson | ||
| Mr. Jackie A. C. SAM | 岑亞志 | |
| 執行委員 Executive Committee Member | ||
| Ms. CHAN Kin Kai | 陳健佳 | |
| Ms. CHAN Wai-ling | 陳慧玲 | |
| Ms. Zoe HUNG | 孔雪怡 | |
| Mr. KOO Zhi-xiong | 古治雄 | |
| Mr. Ambrose LEUNG | 梁頌恩 | |
| Mr. Stanley LEUNG | 梁錦雄 | |
| Ms. Maisy LO | 盧曼思 | |
| Ms. Phyllis TSANG | 曾錦雯 | |
| Mr. Albert WONG | 黃雅斌 | |
| Ms. Shirley YAM | 任美貞 | |
就《明報》關於地質公園旅行團報導投訴的裁決
香港記者協會執行委員會
【記聲2010年7月號】記者協會在三月二十九日收到一讀者具名投訴,指三月二十二日《明報》在A3版報道有關「私營地質公園遊險過剃頭 小童峭壁攀爬 漁護署:不宜登岸參觀」一文有失實之處。
該讀者是當日地質公園旅行團的參加者,質疑《明報》相關報道在幾方面的細節有「失實」之虞,例如:報道指同行的小童不足十歲,但該讀者指,其子女分別是十四歲和十一歲;又報道形容的五米高崖其實不足二米;島上沉積岩非常粗糙,非如報道所言「滑手」等。該讀者又質疑《明報》在「放蛇」行動中指派欠缺遠足經驗記者採訪,實罔顧員工的安全。
操守委員會接獲投訴後已去信《明報》要求回應,《明報》於六月十八日就投訴中提及的重點作出回應,本會總結如下:
就報道中提及的兩名小童的歲數問題,《明報》指出,歲數是記者根據小童的體型作出判斷,編輯部承認,記者應向小童或家長求證確切年歲,或用較彈性的描述。操守委員會認為,《明報》記者有責任澄清參與小童的年齡,而不是胡亂猜測。
《明報》亦有就投訴稱「年齡不是衡量能力」的指標作出反駁,但這不涉及操守範圍,本會不作評論。
就崖石高度的爭議,《明報》亦反駁投訴人聲言「不足兩米」的說法,並引述在場義工指出,「若失足墮海,有機會重傷。」《明報》又引述記者親身和其他團友的經驗來支持報道使用「濕滑危險」的形容詞是正確的,藉此反駁投訴人指岩石不「滑手」的說法。
本會認為,沉積岩是粗糙抑或「滑手」,可能因各人經驗不同而有主觀感覺差異;至於「約五米高」的峭壁實際是否只有兩米,雙方各有說法,即使實地考察,亦可能因潮汐漲退而令觀感有異,可見這些細節是否失實,難以由第三者判斷。故此,本會不會就此作出裁決。
對於投訴人質疑《明報》派欠缺遠足經驗的記者「放蛇」,有罔顧員工安全之嫌,《明報》表明,記者是主動及自願參加,期望以一個平常有運動的普通人去體驗難度。本會認為,這種所謂「放蛇」手法在新聞界並非罕見,《明報》指出該旅行社所辦旅行團危險之餘,在報道中亦已訪問了主辦團體,給予對方回應機會,本會認為做法符合操守要求。
至於雙方對有關活動的安全問題各持己見,由於不涉及操守問題,本會不便置喙。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
四星報喜
【記聲2010年7月號】「我要票!票呢?票呢?」
大家不要誤會,大批人在喊的,不是選票,是入場票 -- now TV記者郭麗婷及有線電視記者羅暉翔五月十四日的婚宴入場票。這個上海世博會萬人搶奪入園門票的經典場面,不約而同成為兩位新人所屬電視台同事分別為他們製作祝賀短片的畫面,足見婚禮的受歡迎程度。
當然,郭麗婷曾在商台工作、羅暉翔出身無綫電視,四台都有他們的新知舊雨,婚禮自然成為電子傳媒一大盛事,難怪門限為穿。
小兩口子婚後已飛往西班牙、法國及英國度蜜月,羨煞一眾留港「起錨」的記者。
~ ~ ~ ~ ~
在五月「拉埋天窗」的,還有《香港經濟日報》醫療版記者譚以和與關曉晴小姐,新人於五月廿九日結束約十年的愛情長跑,步上紅毯。
在九龍荔枝角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見證他們婚盟的,有來自各傳媒機構的醫療版記者、該報眾多記者及衛生防護中心總監曾浩輝。
在簡單而令人感動的儀式中,譚以和與一眾親友分享他與大學時期便認識的女友的愛情「保鮮」良方:十年來,幾乎日日與女友通電話,最長的「冷戰期」只有四日,連準備婚禮的煩瑣爭拗也沒能打破這紀錄!
更令人感動的,是譚以和感謝父母時道出譚爸爸和譚媽媽的偉大之處:沒有因小時候的經濟困難而放棄他。一對新人隨即在婚禮上獻唱詩歌,答謝雙方父母的養育之恩。
大家不要誤會,大批人在喊的,不是選票,是入場票 -- now TV記者郭麗婷及有線電視記者羅暉翔五月十四日的婚宴入場票。這個上海世博會萬人搶奪入園門票的經典場面,不約而同成為兩位新人所屬電視台同事分別為他們製作祝賀短片的畫面,足見婚禮的受歡迎程度。
當然,郭麗婷曾在商台工作、羅暉翔出身無綫電視,四台都有他們的新知舊雨,婚禮自然成為電子傳媒一大盛事,難怪門限為穿。
小兩口子婚後已飛往西班牙、法國及英國度蜜月,羨煞一眾留港「起錨」的記者。
~ ~ ~ ~ ~
在五月「拉埋天窗」的,還有《香港經濟日報》醫療版記者譚以和與關曉晴小姐,新人於五月廿九日結束約十年的愛情長跑,步上紅毯。
在九龍荔枝角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見證他們婚盟的,有來自各傳媒機構的醫療版記者、該報眾多記者及衛生防護中心總監曾浩輝。
在簡單而令人感動的儀式中,譚以和與一眾親友分享他與大學時期便認識的女友的愛情「保鮮」良方:十年來,幾乎日日與女友通電話,最長的「冷戰期」只有四日,連準備婚禮的煩瑣爭拗也沒能打破這紀錄!
更令人感動的,是譚以和感謝父母時道出譚爸爸和譚媽媽的偉大之處:沒有因小時候的經濟困難而放棄他。一對新人隨即在婚禮上獻唱詩歌,答謝雙方父母的養育之恩。
誰中了金多寶?
每個人都想中六合彩,記者也不例外。每次有特大金多寶,若有記者在報館編採室牽頭湊錢買六合彩,通常都會一呼百應,有些前線記者不介意報館高層一起湊錢,但有些報館則分清楚河漢界,不讓他們參與「六合彩起義」。
有記者笑言:「雖然沒有買六合彩的習慣,但這些錢一定要夾,若果明日真的中了,全體同事『劈炮唔撈』,只剩下你在工作,到時後悔莫及了!」
幸運終於降臨到記者圈。據電視台消息,一名免費電視台攝影師去年中了過千萬元的金多寶,該名攝影師中獎後不久已離職,最近更置業安居。
他是誰?當然不可以公開啦,因為當事人連同事求證都不願承認,顯然是不想公開,記協自然「識做」。
有記者笑言:「雖然沒有買六合彩的習慣,但這些錢一定要夾,若果明日真的中了,全體同事『劈炮唔撈』,只剩下你在工作,到時後悔莫及了!」
幸運終於降臨到記者圈。據電視台消息,一名免費電視台攝影師去年中了過千萬元的金多寶,該名攝影師中獎後不久已離職,最近更置業安居。
他是誰?當然不可以公開啦,因為當事人連同事求證都不願承認,顯然是不想公開,記協自然「識做」。
讀書樂
無綫電視新聞部最近有兩員大將離隊,因為該台高級監製區家麟和首席編輯許少芬先後請辭,暑假後重返校園。區家麟會返回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修讀博士;許少芬則獲得美國尼曼學人獎學金,八月到哈佛大學進修一年(詳見另文)。
一不離二,now寬頻記者黃嘉瑜由九月起到倫敦經濟及政治學院進修,供讀公共政策和行政碩士課程,停薪留職一年後會再回港與各行家見面,在此之前,大家只能期望倫敦有新聞發生,屆時,黃嘉瑜會以特約記者身分為now寬頻報道,大家便可在電視上再睹芳容。
記協祝三人學有所成,日後再為新聞界貢獻所長。
一不離二,now寬頻記者黃嘉瑜由九月起到倫敦經濟及政治學院進修,供讀公共政策和行政碩士課程,停薪留職一年後會再回港與各行家見面,在此之前,大家只能期望倫敦有新聞發生,屆時,黃嘉瑜會以特約記者身分為now寬頻報道,大家便可在電視上再睹芳容。
記協祝三人學有所成,日後再為新聞界貢獻所長。
The Old and Big Problem of the News Media
Mak Yin-ting
Every sector everywhere has its own big problem waiting to be solved. In the Hong Kong news industry, the anonymous “source” is one of those. The problem is becoming more serious: officials, political figures as well as organizations familiar with media operations are resorting to this tactic of hiding behind a veil of anonymity when dealing with thorny or sensitive issues. Regrettably, even the media itself is not properly performing its role as gatekeeper.
The Journalist keyed in the word ‘source’ for a Wisenews search. Between last March and May, there were 29.8 stories in Chinese newspapers quoting the unnamed “source” in news reports while the English language newspapers averaged 3.8 stories daily using unnamed “source”. (For details, please refer to the article headed Briefing replaces Government’s press conference.) This situation deserves serious reflection.
It is common practice for a responsible government to release information in an open manner. If further information is needed for analysis in complicated, important or sensitive matters, non-attributable sources may be resorted to. Thus a proper press conference, where the public gets its basic information and rationale for a particular policy, is a pre-condition for off-the-record or background briefings. It is an abuse of power for a government to use non-attributable briefings to take the place of a formal press conference.
A responsible media should not use non-attributable sources offhand in reporting, too, otherwise, the media will be opening the floodgates to unnamed sources to release information or comment in an irresponsible manner. The news media knows full well that non-attributable sources can be used if the identification of a source may seriously jeopardize life, or other interests are endangered as a result. Even so, such information should be used with extreme caution and must be double checked. The Washington Post report on the Watergate scandal is a typical case.
However, it is reprehensible for a newspaper to report an official line quoting an anonymous source. For example, in a report concerning the Chief Executive Donald Tsang's arrangements for a meal for pro-Establishment legislators to patch up relations damaged during the passage of political reform package, the report said “Hong Kong Government source stressed that Donald Tsang keeps close communication and contact with friendly political parties.” And it goes on to say “Donald Tsang will meet with pan-democrats. The source further stressed that the consultation of the new policy address will start soon, the chief executive will listen to views expressed by people in different walks of life.” Such an official line may not be reported by the media even if it is given out as a press conference. Is a newspaper so careless to simply refer to the spokesman as “the source”?
The carefree use of the anonymous source has become too common to ignore, especially for people who are familiar with media operations. Examples are numerous. It was used in the ATV controversy and in reporting of the Democratic Party members during the political reform controversy. The media even quoted a “source” as predicting that one fifth of the party’s members would quit if the party supported the package. The Journalist does not even know whether the reporter had asked how this prediction came about. However, it is debatable whether quoting a “prediction” of a non-attributable source is proper. Would it be an exaggerating if the reverse situation stopped passage of the reform package? Or was it just an irresponsible guess by someone confident that his or her identity would be covered up?
As a matter of fact, with all sources around, the media have to be a good gatekeeper and acted carefully. Otherwise, it would not be merely the right of the public to know that would be jeopardized, the credibility of the news media will be at stake, too.
Credible media like Washington Post and New York Times have specific provisions in their internal guidelines on dealing with quoting anonymous sources. We need something similar as well. It is a professional way forward for the Hong Kong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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